核心提示: 自酒驾新规实施以来至10月30日,乐清共有44人涉嫌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。其中仅10月份,就有包括黄某和卓某在内的11人被刑事拘留,等待他们的将是1至6个月的拘役处罚。
【金狮贵宾网•原创报道】11月1日上午,涉嫌醉酒驾驶的黄某和卓某被乐清警方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,其中卓某是乐清市规划局的公职人员。
10月23日,乐清某KTV经理黄某为接待朋友喝了不少酒。次日凌晨,下班的黄某驾车在途径柳市镇柳黄路与中心大道红绿灯交叉路口时,与一辆轿车发生追尾,导致两车破损。柳市交警中队民警在现场进行处理时,发现黄某意识不清,带有酒气,随后对其进行酒精检测,发现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69mg/100ml,属醉酒驾驶。10月27日,黄某被乐清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无独有偶,就在黄某醉驾同天,一卓姓男子同样因醉酒被捕。
10月24日,卓某和邻村村干部去乐清某饭店聚餐,饭桌上酒兴大发,散场已是当晚10时许。一身酒意的卓某心存侥幸,自己驾车从乐清市清远路开往虹桥方向。当车子行驶到乐清二环路时,与一辆同方向行驶的三轮车相撞。面对交警,公职在身的卓某一直不肯承认自己酒后驾驶,然而面对血液酒精含量为193.5mg /100ml的检测结果及诸多目击者的证言,其最终坦白承认。10月25日,卓某被刑事拘留。
自5月1日起实施的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正式将酒后驾驶行为纳入刑事犯罪行列、对涉嫌醉驾者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来,仍有人无视法纪,侥幸酒驾。记者从乐清交警大队获悉,自酒驾新规实施以来至10月30日,乐清共有44人涉嫌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。其中仅10月份,就有包括黄某和卓某在内的11人被刑事拘留,等待他们的将是1至6个月的拘役处罚。(见习记者 张湉 通讯员 李晨妮 林腾龙)
转发到:搜狐微博 开心网 人人网 豆瓣 新浪微博 温网微博 Tencent微博 网易微博
关键词:乐清 刑事 醉酒 驾驶 刑事拘留